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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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哪些情形可以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4-11-21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依据《天津市建设项目取用水论证管理规定》,两种情形可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一是年取用地表水10万立方米以下(含10万立方米)或年取用地下水1万立方米以下(含1万立方米),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

二是涉及农村地区的其他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下)、小型农业灌溉取水工程(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以及其他农村小型取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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