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针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针对总支(支部)建制的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3.依规应由机关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出风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机关纪委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天津市水务局机关纪委
邮编:300074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30
网络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pzjg/ssw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