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三河中心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推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培训,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条例,要求全体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落地生根。
二是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加强管理。依照水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提高水务人员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运用“互联网+监管”监督管理过程,录入检查行为数据,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周活动,全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和企业中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戒的良好氛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与建设、施工单位企业信用相结合,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不同措施,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保证河道安全的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有价值的信用评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