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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库“库长制”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库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大坝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和库区环境相关工作。近日,甘肃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库“库长制”。

水库“库长制”是新时期水利行业全面整合现有水库管理责任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甘肃省水利厅充分总结河湖长制经验后在水利行业强监管实践中的重要创新。

通过建立“库长制”,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安全运行与管理保护机制,进一步靠实水库防汛、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保护责任,为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库防汛减灾、安全供水等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

根据要求,甘肃水库库长由水库管理单位(或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库长主要对水库防汛、安全运行和日常巡查管护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完善水库防汛及日常管理制度、调度运行计划和应急预案,实施水库调度运行,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组织大坝安全巡视检查、险情处置,及时报告大坝安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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