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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2021年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印发

9月16日,河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河北省2021年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河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今年汛期,河北省永年洼、宁晋泊、大陆泽3处蓄滞洪区先后启用,最大滞洪量3.25亿立方米,淹没面积118平方公里。蓄滞洪区的启用对保证流域全局防洪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对蓄滞洪区内居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蓄滞洪区启用后,需对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这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也是区内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基本保障。

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河北省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补偿范围为今年汛期启用的宁晋泊、大陆泽和永年洼3个蓄滞洪区的受淹区域;说明了补偿对象为区内常驻居民或土地实际耕作人;提出了农作物、经济林、专业养殖、居民住房等的补偿比例,如农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农作物补偿面积为承包合同内的受淹面积,补偿比例按蓄滞洪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前三年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产值的50%—70%确定。《工作方案》同时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提出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要求有关市县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吃透政策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操作、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等,切实维护蓄滞洪区千家万户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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