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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7月我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7月,36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1个,占58.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均降低,降幅分别为19.0%、19.9%、17.2%和8.0%。

据了解,7月排名前三位的区为和平区、河东区和宝坻区,排名后三位的区为武清区、西青区和东丽区。对照7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和平区、河东区、宝坻区、河西区、蓟州区、河北区和滨海新区给予财政奖补。对武清区、西青区、东丽区、红桥区、津南区、静海区和北辰区实施扣减财力。按照有关规定,宁河区和南开区不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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