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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日前,天津首个关于河湖长制的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章可循有标可依的转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水平,完善我市生态文明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该标准将于202221日正式实施。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以科学性、系统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规范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基础工作、河湖长履职、管理机制、考核等内容。在指导河湖长履职方面,细化了总河湖长、各级河湖长的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并通过相关管理机制予以落实;在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全市河湖均应明确河湖管理保护单位,日常巡护可依托社区网格员、包村干部等工作人员,鼓励实施水陆一体化保洁;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监督检查、组织会议、信息管理、公众参与、事件处置、宣传引导的内容及方式,并制定了暗查暗访、社会监督举报、重点事项督办的工作流程;在强化协调联动方面,依据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制定了河湖长制协调联动工作流程图。

据悉,下一步市河(湖)长办将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宣贯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和各级河湖长落实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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