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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日前,市河(湖)长办组织各区圆满完成了“2021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解决水环境问题河湖(沟渠坑塘)3374条段(个)、梳理补齐河湖管护机制短板漏洞1161个;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12.3万平方米、堤岸垃圾2.8万立方米,清理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37个、拆除沿河旱厕185个,清理查处违规捕鱼渔船183条、捕鱼网具775处,查处清理沿河非法放生80起、非法排污18起,查处围垦河道、破坏堤防、乱泼乱倒等行为21起,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为建党100周年提供了良好水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河(湖)长办制定《天津市2021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区级河湖长统筹推动区内专项行动,对于难以解决的各类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乡镇(街)级河湖长组织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督促完成本辖区内整治任务;村级河湖长落实具体任务,完善村规民约,带头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和水环境保护知识,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各区河(湖)长办充分运用河湖长制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区各职能部门力量,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对河湖沟渠坑塘水面漂浮物、堤岸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旱厕等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市、区主要河湖存在的非法捕捞船只、网具以及非法放生、非法排污等行为开展全面执法清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区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宣传、开展巡河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关心爱护水环境”的宣传活动,宣传讲解河道养护、生活节水、水法律法规等知识,加强沿河湖执法宣传造势,推动群众树立关爱河湖环境意识,共同推进河湖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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