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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降至0.65亿立方米

2020年,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节”、“调”、“控”、“管”措施,关停机井4303眼,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降至0.65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2020年开采量控制在2.11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任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的通报,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天津市超采区地下水水位较2019年同期上升2.07米和1.85米。

一是落实“节”的措施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全市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3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81万亩建立水肥一体化示范区100亩,新建集雨软体窖3个;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土壤墒情远程自动监测网络;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1万亩;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提升改造29家生猪养殖场;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和循环水养殖等绿色节能减排技术,完成10个工厂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面积4万亩。加快工业节水减排鼓励工业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按照《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19年)》,围绕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快国家鼓励的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开展工业企业水效领跑者示范培育。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完成水利部对天津市9个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印发了《天津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工作要点》,以更高的要求、更严格的措施推动节水工作有效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41家、节水型单位62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36个,命名26家机关单位为“市级节水型单位”,完成11所高校(15个校区)节水型高校复核验收,节水型系统(行业)达到13个;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13公里;积极推进全市雨污分流改造,铺设管道50公里。

二是落实“控”的措施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编制完成《基坑降水水资源论证技术规程》,报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审查;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相关各区整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继续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全市共落实轮作休耕面积3.9万亩;将地面沉降严重地区的2.47万亩菜田调整出蔬菜生产功能区范围;积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全市畜禽饲养规模化率达到8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86.5%;根据水资源条件适度发展水产养殖,完成5.79万亩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完成15家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同步推广鱼虾混养生物防控、连片池塘循环养殖等9种健康养殖模式,全市渔业企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达标排放率得到显著提升。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结构深入落实全市新动能引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持续推进实施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四个重点产业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聚焦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经市级联合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由轧三钢铁有限公司承担压减120万吨炼铁、140万吨炼钢产能任务,相关设备全部按照国家要求封存退出。

三是落实“调”的措施做好水源调度编制了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源保障方案,在保证压采后生活、工业用水的同时,深入挖潜各类水源,增加向农业供水能力;用足用好引江、引滦水源,在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量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外调水源保障供水安全,全年累计调引江水12.9亿立方米、引滦水6.89亿立方米;推动非常规水利用,全市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通过河道调蓄输配,主要用于生态和农业,全年处理量达到12.27亿立方米;加大引滦水保护力度,会同河北省完成2019年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水质监测数据情况和生态绩效评估报告,并报生态环境部。实施河湖生态补水科学调度市内配套工程,最大限度实施生态环境补水;通过利用雨洪资源、上游河道来水、再生水、外调水,实施河湖生态补水2020年全市累计生态调水24.09亿立方米。七里海大黄堡团泊洼、北大港四大湿地累计生态补水4.17亿立方米。进一步实施水源置换通过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和农业生产水源转换,置换深层地下水0.5亿立方米。

四是落实“管”的措施强化地下水禁采限采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地下水超采区管理要求,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地下水超采区未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推进超采区机井封停关停机井4303眼,对于关停的机井实行台账管理;结合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地下水超采区内机井进行登记、核查和建档工作。加强计量监测做好国家地下水监测站运行维护,对地下水水位进行动态监测,在预警应用系统中实时发布地下水水位下降预警信息;加强地下水取用水户水量监控,非农业生产用机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农业用水通过“以电折水”的形式,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价改革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对特种行业用水已制定差异化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并按标准征收;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180.5万亩。设施农业配套用地政策制定出台了《市规划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津规资发〔2020〕2号),明确地面沉降严重区可定向增加集雨、水处理设施及节水灌溉设施等辅助设施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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