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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天津15日正式上汛 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

昨天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依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定于6月15日本市上汛。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防汛关键时刻,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参加市应急指挥中心防汛联合值守,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潮情和灾情。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加强对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重点部位和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检巡查。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洪、涝、潮情,要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极端强降雨天气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和防汛应急机制等有关规定,迅速上岗到位,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本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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